◎消費券金額:
3600元,分為500元面額六張和200元面額三張。
◎發放對象:
1.中華民國國民。
2.居留許可之無戶籍國民。
3.依親居留、長期居留之大陸地區人民。
4.外籍、大陸及港澳配偶。
5. 2009/3/31出生且辦妥登記者。
◎發放時間:
1.投開票所統一發放:2009/1/18在戶籍所屬的投開票所領取,外配及陸配有另規畫發券所。
2.郵局領取:元宵節後到4/30止,到離戶籍最近的郵局,等候通知領取。
◎所需證件:
本人或委託代領皆可,持通知書、印章、身分證(戶口名簿或居留證)領取。
◎領券截止日:
2009/4/30,逾期未領者不再發給。領券後遺失或毀損也不再發給。
◎使用期限:
2009/1/18至2009/9/30。
◎使用範圍:
有營業登記證所有店家、無營業登記證的攤販,也可捐贈公益或慈善團體。
◎防偽功能:
1.左上角的變色油墨(金色與綠色變化);券面有中華民國、振興經濟字樣,有凸起觸感、左下角因角度不同,有深淺變化的隱藏字;有粗細漸層微小字;正反面套印(迎光透視正反面圖案,可精確組合);迎光透視,可看到具層次的梅花水印;在紫外線燈下,會顯現不同顏色的螢光纖維絲。
2.此外,還有恭賀新禧的福袋。中央印製廠技術發展室主任周中興建議民眾,拿到消費券時,可以轉一轉、摸一摸、看一看,對照上述防偽功能,即可避免拿到偽券。
◎注意事項:
1.消費券不得找零、轉售、兌換現金、商品禮券、現金禮券,或以電子、磁力、光學等形式儲存金錢價值使用,違者將處罰鍰交易面額三倍。
2.未來若有有污損、破損等情形,亦比照鈔票的機制處理,毀損達四分之一以上就不回收。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<消費券原理>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消費券使用的意義,跟大家分享:
經濟學上有所謂的『儲蓄的矛盾』,一個愈強調儲蓄的國家,愈容易掉入貧窮的陷阱。每個人都強調儲蓄,整體消費減少;消費減少,生產跟著減少,生產減少,導致所得減少,所得減少讓人人視『保留現金』(安全感)很重要,於是減少消費增加儲蓄,於是消費又更減少,因此陷入貧窮的陷阱(循環)之中。
因此創造『現金的流動』乃振興經濟之必要。
經濟學有一個故事,可以很生動描述"消費券"的用途:
一個村里有三人,一人為洗衣工、一人為理髮師、另一人為修鞋匠,村裡經濟不好,消費力越來越差,三人的工作量越來越少,最後,大家都不敢花錢買東西,村裡這三人最後都是一個樣~~頭髮長、衣服髒、連鞋穿破了都只敢將就使用,眼看大家身上都長蟲、快餓死了,實在不知如何是好。村長看不下去了,就借給洗衣工2元,要他先將自己儀表弄好,洗衣工給了理髮師和修鞋匠各1元,請他們幫自己理髮和修鞋,自己再把衣服洗乾淨了,至此洗衣工就變了一個樣了,清爽了。
理髮師把1元給了修鞋匠,請他修鞋,自己再把頭髮整理一下,修鞋匠把1元給了理髮師,請他理髮,自己再把鞋子整理一下,咦!這兩人也都變了樣,而且他們手上都還"剩1元",後來他們把自己的1元給了洗衣工,請洗衣工幫他們洗衣服,最後他們三個人的衣服、頭髮和鞋子都是非常整潔乾淨的,生意也越來越好。重要的是:這村長出借的2元錢回到了洗衣工手上,洗衣工最後"連本帶利"還給村長。
洗衣工、理髮師、修鞋匠甚至村長最後都得到好處,而那2元錢還是完好放在村長那裡等待下次再發揮功能。如果洗衣工、理髮師、修鞋匠代表人民,村長代表政府,那2元一定就是"消費券"了!如果洗衣工、理髮師、修鞋匠他們把錢存起來,那這故事就沒法寫了,明白了嗎?把"消費券"花掉是國民應盡義務,利國利民,一定要支持!
優惠期間:2009-01-01到2009-12-31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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